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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化学实验室简介

[日期:2010-11-24]
> 分析实验室是随着内蒙古师范大学的建立而建立的最早的化学实验室之一,是化学系化学专业基础实验室之一。现有的实验室是1964年投入使用的,中间随着发展的需求进行过小规模的改建,2002年,扩建了一个基础分析实验室和一个天平室。分析化学实验室经过四十多年的实验和建设,已经形成相当规模和比较完整的实验设施。曾在1987年被评为模范实验室,1989年被评为优秀实验室,1998年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组织的省级评估。分析实验室现有房间7间,总面积:363.93 m2,包括分析化学实验室(1):107.01m2、分析化学实验室(2):64.32 m2、天平室(1):62.98 m2、天平室(2):35.91 m2、光度分析室:35.91 m2、高温室:15.59 m2、准备室:42.21m2。为教学和科研提供了良好的实验条件。
  分析实验室主要承担化学系化学教育和环境化学两个专业的分析化学实验以及生物系生物教育和生物技术二个专业的无机及分析化学实验中分析化学实验部分,现有全自动分析天平60台,722型分光光度仪20台,高温炉4台;可同时供56名学生进行实验,可满足10个教学班的实验教学工作,并可对外承担培训和化验任务。经过补充提高,可满足分析化学等实验课程的要求。
  分析化学实验室主要承担分析化学实验,分析化学实验是化学专业必修的基础课程之一,它是分析化学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好分析化学实验可为学习后续课及将来从事化学教学和科研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本课程的内容为化学分析,包括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两部分。通过教学,应使学生:
  1、正确掌握化学分析的基本操作的技能。
  2、确立"量"的概念,在实验中能根据准确度的要求,正确的选择合适精度的仪器。
  3、能正确的表示分析结果和处理实验数据。
  4、通过典型的实验,应用理论指导实践,掌握定性及定量分析实验的基本原理和条件,对简单的实物样品会选择适当的方法并能独立完成分析方案的设计,能获得可靠的分析结果。
  分析化学实验室是我校建立较早的基础教学实验室之一,实验室为系(院)级实验室,隶属于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直接领导和管理,分析化学实验室设兼职实验室主任一名,专职实验技术人员两名,由兼职教师承担实验教学工作,分析化学实验室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由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兼任。分析化学实验室现有专兼职教师10名,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3人,讲师2人,助教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2人,硕士学位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