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 → 正文
阅读新闻

关于开展2017届违纪毕业生撤销处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4-07]

各班级:

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撤销学生处分的规定》(校发〔2016〕53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7届违纪毕业生撤销处分工作,请各班级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撤销处分登记表》一式两份,并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4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到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管理科,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lushao@imnu.edu.cn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