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内蒙古师范大学2021年度“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校学发[2021]29号)和《内蒙古师范大学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办法》(内师校发[2021]80号)文件,通过学生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乌兰夫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学工组审核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拟推荐2018级化学汉1班吉婷婷同学评选2021年度“乌兰夫奖学金”。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1月24日
接访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理工楼B座918
接访电话:0471-7383859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