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院(系)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制定本院(系)学生工作的学年、学期计划并落实。
二、落实学校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本院(系)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三、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和军训工作。
四、根据有关规定完成学生的素质评价工作和评奖评优工作,及时处理违纪学生并加强教育、管理。
五、负责班主任及学生干部的管理、考核工作。
六、负责本院(系)特困生的调查、建档和资助工作。
七、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办理工作,开展诚信教育。
八、负责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九、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就业服务等工作。
十、完成校学生工作部门和院(系)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