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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团总支

[日期:2010-11-29]

工作职责:

团总支是我校共青团院一级基层组织,团总支主要干部由专职团总支书记、兼职副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组成。在院党总支和校团委的直接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团组织部署的工作任务,根据全院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共青团各项工作。

一、按照校团委和院党总支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从实际出发,制定一个时期团总支工作计划,按时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召开团总支委员会、团支部书记例会和全体团员大会,传达上级指示,部署、研究、检查和总结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团组织反映团员思想,汇报团的工作。

三、组织开展对全院系共青团员和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为核心,安排部署各种教育活动,协助院系党总支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四、建立健全基层组织,加强团支部、团小组建设。主要有:(1)负责团支部委员的选举任命;(2)召开团支部书记例会;(3)管理团员行为管理档案;(4)指导团支部制定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团支部工作;(5)定期培训学生干部、加强团小组建设。

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全面搞好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主要有:(1)“三会一课”制度(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课);(2)团组织生活制度;(3)“争先创优”评比制度;(4)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制度;(5)每年一次的团支部考核分类和团员评议定格制度等。

六、做好团的管理和组织发展工作。主要有:(1)定期考核和培训团干部;(2)加强团籍管理,建立团支部总支工作档案;(3)指导检查团支部按期开展组织生活;(4)负责团员的奖励和处分工作;(5)培养和发展新团员;(6)搞好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7)负责团员证的颁发注册工作;(8)负责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

七、代表和维护青年学生的正当利益,及时向上级党团组织和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协助校、院及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八、指导和帮助院学生会开展工作。

九、负责院学生活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