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届毕业班学生(包括2016级化学、环境科学、材料化学专业)目前已进入毕业学期。为了加强对毕业班学生的教学管理,规范2020届毕业班学生学籍管理、期末考试、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与答辩、成绩录入、毕业资格终审、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颁授等工作,经研究,拟订工作方案如下。 1. 毕业班学生期末教学工作(含毕业论文)日程: (1)4月27日前,各系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撰写。 (2)5月1日前,各系完成毕业论文查重。 (3)5月9-15日,各系安排毕业论文答辩。 (4)5月18-19日,凡以毕业班学生为主要教学对象的课程,安排期末考试。 (6)5月22日前,各系应将毕业班课程的考试成绩和毕业论文成绩录入完毕。 (7)5月22-30日根据体育学院审核公共体育课及体能测试成绩情况,如有疑问教学秘书与体育学院联系协商解决。 (8)5月22-30日根据军事课程及纪律处分审核情况,如有疑问学工办与相关部门联系协商解决。 (9)6月10日公布毕业生成绩审核情况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6月18日前将名单报送教务处。 (10)6月20日,教务处对已取得本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含毕业论文)的毕业生完成毕业审核。 (11)自学校毕业典礼结束、或学校规定的毕业生离校日期起,对于通过毕业资格终审的学生,及时发给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授学位证书。 2.毕业班学生期末考试管理规范: (1)期末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2个工作日内完成试卷评阅并将成绩提交到教务系统;任课教师应及时将成绩录入完毕,不得延缓录入毕业生的考试成绩。 (2)凡毕业班学生选修低年级课程的,应按学校规定时间统一参加期末考试;院系和任课教师不得给予毕业班学生单独提前考试以及单独提前评分。 (3)毕业班学生参加期末考试时,如发生考试时间冲突,各系可协商安排学生连续考试。 (4)毕业班学生应按时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实践、实验课等有特殊要求的课程由任课老师确定考试时间后报到学院办公室,考试时间不得晚于5月20日。 3.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 (1)毕业生应于5月22日前登录师大官网首页“自助缴费平台”系统或微信公众号“兴教通”,查询并缴清所欠缴的学费、住宿费。 (2)往届毕业生因延期毕业所产生的学费,到学院办公室开具缴款凭证并盖学院公章后应于5月22日前持缴款凭证和银行卡到财务处现场缴纳学费。 (3)5月31日前毕业生必须完成离校手续。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签发安排: (1)2020届毕业班正常毕业学生的证书签发:学生在2020年6月20日以前获得本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含毕业论文)并通过毕业资格终审的,均视为本学期正常毕业,按本学期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日期签发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因所修课程(含毕业论文)不及格未能通过毕业资格终审的2020届毕业班学生,于下学期开学根据学校安排申请办理续读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