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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2019年本专科生转专业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19-03-15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2019年本专科生转专业工作细则

一、转专业工作组

组 长 贾美林 刘子忠

副组长 包永胜

成 员 胡日查 徐爱菊 代钢 乌吉斯楞

二、转专业实施细则接收转入计划名额

1.所有申请转入的学生必须符合《内蒙古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7]105号)文件和内师教[2019]7号文件精神。

2.所有申请转入的学生必须进行《无机化学》课程的笔试考试,成绩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人数

化学(汉):3人

化学(蒙):3人

环境科学(汉):5人

环境科学(蒙):5人

材料化学:5人

4.申请转出的学生由转专业工作组研究决定。

三、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318320日)

(一)学生在“信息门户中——转专业申请”中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并提交。

(二)各专业转专业咨询人

化学专业:包永胜 电话:0471-4392124

环境科学专业:代钢 电话:15024994102

材料化学专业:徐爱菊 电话:13948102666

学院联系人:乌吉斯楞 电话:0471-4392442

四、审核、公示与报备(3月21日—3月29日)

(一)领导小组将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名单发送学生申请转入学院。转入学院应通知提出申请学生按时参加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考核。

(二)学院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试,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三)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接收转入学生汇总表》于3月28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领导小组对拟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经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公示。

五、办理转专业手续(4月1日—4月5日)

(一)教务处办理学生转专业手续。

(二)学院做好转专业学生接收和教学指导工作。

(三)转专业学生的培养方案自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执行。

六、其他

1.学生在提交转专业申请时需提供原专业一年级学习成绩单,加盖本学院公章。

2.申请转专业学生在2018-2019-1学期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在合格以上(无挂科)。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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