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14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我校《关于学生的教师职业基本技能培训考核实施办法》(校发[1997]第15号)文件和《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大纲》的要求,教务处将于2013年11月17日(星期日)组织在校师范生进行第三十二期教师职业技能考试。为做好本次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10月12日—10月17日

二、报名资格

在校师范生(除2013级学生),非师范生自愿报名。

三、报名流程

学生操作流程:登录信息门户→教务系统 ①培养计划→个人学籍信息:核对姓名、学生证号、校区,如信息有误报学院办公室,学院统一报教务处修改;②考试报名→考试报名→选择报考教师职业技能科目[应用文写作(汉);应用文写作(蒙) ;毛笔(汉);毛笔(蒙);钢笔(汉);钢笔(蒙);粉笔(汉);粉笔(蒙))(点击“报考”按钮)→显示“报名成功”。

四、报名费:每科10元。

五、凡在考试中违纪、作弊的学生按学校考试管理规定处理。

六、参加考试时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学生证(或身份证),否则一律不许进入考场。

七、所有师范类专业的专升本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考试,蒙语授课学生必须用蒙文答卷。

内蒙古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一日

注意:

化环院各班学习委员于10月17日下午五点前将报考名单及报名费交到院办(化学楼314),同时将报考名单电子版发到邮箱:huaxuexi@imnu.edu.cn。过期不候!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