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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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班委员换届相关事宜

发布时间:2013-09-13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有关学生干部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工作需求,各班班委员成员每年换届一次,一般在暑假结束开学第一周开展。为了公平,公开和民主,换届工作必须在班主任老师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并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1、 班委员换届工作必须由班主任主持开展,否则所产生的结果无效。

2、 班委员成员有班长,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学习委员,宣传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生活委员和心理委员组成。

3、 班长和团支部书记必须由全班同学民主无记名投票产生。而且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全班人数50%。竞选基本办法:有意愿担任班干部的同学进行演讲,全班投票,第一轮产生班长和团支部书记候选人各两名共四名同学,第二轮投票确定班长和书记。如果第二轮的得票数达不到总人数的50%,可以由班主任组织第三轮投票或指定班级临时负责人,并两周后再进行竞选。

4、 班长和团支部书记任职期限为一年,原则上不能连任。

5、 除了班长和团支部书记,其它委员可以连任也可以竞选来年的班长和书记等职位。其它委员名单一般由班主任、班长和书记共同商议,要基本满足每一个宿舍至少有一名班委员成员。如果申请的候选人超过2名,也可以民主投票产生。

6、 班长和团支部书记候选人的上一年度素质评价学业成绩和日常表现排名前三分二,思想品德良或优秀。

7、 换届工作中,班主任要全程监督和指导,候选人如发生拉票或其它不良现象,一票否决。

8、 换届工作要有序经行,素质评价工作必须由上一届班委员完成,评奖评优等其它工作可以由新一任班委员负责。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学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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