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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4-05-15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一、转专业工作组

组 长:林海河 詹传郎

副组长:包永胜

成 员:王帅 代钢 王锴 阿古拉 王海燕 王莎莎 白朝鲁门 启黎明 斯琴塔娜

二、工作原则和要求

(一)转专业工作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7〕105号)执行。

(二)申请转专业范围:

我校2022级、2023级化学或环境相近专业本科生。转专业学生转入下一年级就读。

(三)以下情况,不得申请转专业或互转:

1.未能报到入学、注册和学习未满一学期的本科生。

2.文科、理科、艺术类专业之间不得互转,文理兼招专业可接收文科或理科类专业学生转入;音乐、体育、美术类专业之间不得互转。

3.招生时国家和自治区已有明确规定不得转专业的学生,含预科生(预科阶段)、公费师范生、定向生、高水平运动员、委培生、交换生、专升本、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及其他项目试点班、试验班等。

4.已办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申请调回原专业。

5.转专业学生须在原学院完成本学期的学习任务,下学期开始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执行。

6.转专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转专业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转专业实施细则接收转入计划名额

1.所有申请转入的学生必须符合《内蒙古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7]105号)文件和内师教[2024]19号文件精神。

2.所有申请转入的学生在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包括综合素质以及专业面试,由学院转专业工作组负责组织。

3.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每个专业接收转入学生人数:

2023级化学专业:2人

2023级环境科学专业:2人

2024级化学专业:10人

2024级环境科学专业:2人

4.总成绩=综合素质面试*50%+专业面试成绩*50%,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5.申请转出的学生由转专业工作组研究决定。

四、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5月17—5月19日)

(一)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转专业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申请前,学生需对拟转入专业和拟转入学院的考核办法及接受计划进行全面了解,慎重提交转专业申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二)转专业面试内容:化学专业含高中化学全部内容及无机化学(上)的内容;环境科学专业含高中化学全部内容及环境相关基础知识。

(三)转专业咨询联系人:

化学专业:王帅 电话:13674836625

环境科学专业:代钢 电话:15024994102

五、审核、公示与报备(5月24日—6月12日)

(一)学校领导小组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名单发送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负责通知提出申请学生按时参加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考核。

(二)学院转专业工作组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试、考核,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三)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接收转入学生汇总表》(纸质版及公示网页截图于6月13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领导小组对拟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经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公示。

(五)转出、转入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审核(考核)未通过者,不得再次申请或调剂。

六、其他

学生在提交转专业申请时需提供原专业一年级学习成绩单,学业排名,加盖本学院公章。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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