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上午,科技厅组织专家到内蒙古师范大学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催化重点实验室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严格对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断指南》的通知[2024]20号、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2026)、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及相关规章制度,重点围绕实验室水电使用安全、仪器设备运行环境状态、危化品储存与领用管理、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试剂存放等关键环节开展细致检查。
各实验室负责人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深刻查摆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加强实验室安全常态化规范化管理,为学校教科研工作保驾护航。


检查气瓶室安全
此次检查提出的注意事项:危废物标志按照最新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HJ 1276-2022) 》,易制爆化学品用专用防爆药品柜,并且单个储存室储存量≤ 50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