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专业工作组
组 长:贾美林、刘子忠
副组长:包永胜、胡日查
成 员:王晓丽 塔娜 代钢 徐爱菊 斯琴塔娜
二、工作原则和要求
(一)转专业工作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7〕105号)执行。
(二)申请转专业范围:
我校2019级、2020级化学或环境相近专业本科生。转专业学生原则上转入下一年级就读。
(三)以下情况,不得申请转专业或互转:
1. 未能报到入学、注册和学习未满一学期的本科生。
2. 文科、理科、艺术类专业之间不得互转,文理兼招专业可接收文科或理科类专业学生转入;音乐、体育、美术类专业之间不得互转;蒙古语、汉语授课专业之间不得互转。
3. 招生时国家和自治区已有明确规定不得转专业的学生,含预科生(预科阶段)、公费师范生、定向生、委培生、交换生、专升本、中外合作办学和校企合作办学等。
4. 已办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申请调回原专业。
5. 未能通过转出、转入学院或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考核)的,不得再次申请或调剂。
6. 转专业学生须在原学院完成本学期的学习任务,下学期开始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执行。
7. 转专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转专业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转专业实施细则接收转入计划名额
1. 所有申请转入的学生必须符合《内蒙古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7]105号)文件和内师教[2021]9号文件精神。
2. 所有申请转入的学生必须进行《无机化学》课程的笔试考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学院转专业工作组负责组织。
3.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每个专业接收转入学生人数:
2020 级化学专业(汉):4 人
2020 级化学专业(蒙): 4 人
2020 级环境科学专业(汉):2 人
2020 级环境科学专业(蒙):2 人
2021 级化学专业(汉):5人
2021 级化学专业(蒙):5人
2021 级环境科学专业(汉):2 人
2021 级环境科学专业(蒙):2 人
4. 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5. 申请转出的学生由转专业工作组研究决定。
四、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4月6 — 4月9日)
(一)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转专业板块中填写转专业的申请。申请前,学生需对拟转入专业和拟转入学院的考核办法及接受计划进行全面了解,慎重提交转专业申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二)转专业咨询联系人:
化学专业:王晓丽 电话:13848519505
环境科学专业:塔娜 电话:15904896616
四、审核、公示与报备(4月12日— 4月23日)
(一)学校领导小组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名单发送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负责通知提出申请学生按时参加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考核。
(二)学院转专业工作组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试、考核,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三)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接收转入学生汇总表》(纸质版及公示网页截图于4月30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领导小组对拟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经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公示。
(五)转出、转入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审核(考核)未通过者,不得再次申请或调剂。
五、其他
学生在提交转专业申请时需提供原专业一年级学习成绩单,学业排名,加盖本学院公章。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