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6-2017学年“明德奖学金”评选及推荐工作现将开始。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
符合 “明德奖学金”评选条件,并立志从事基础教育工作的优秀师范生(有其他志向的毕业生,如:已经保研、准备考研或已与其他行业签订协议的不予申请)在3月23日前,填写好《“明德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向学工组提出申请。
二、学院初审及公示
经学院认真审核,按1:1.2的比例确定推荐名单。3月23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学工办,联系电话4392441;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lushao@imnu.edu.cn)。
1.纸质材料:《明德奖学金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学院 学年推荐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原件一式一份。
2.电子汇总表:《 学院 学年推荐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
3.“明德奖学金”评选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纸质稿和电子稿。
4.本学院上一年度获奖学生情况的总结(含每位获奖同学获奖之后的学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情况等以及奖励对其的影响、促进等情况)纸质稿和电子稿。
三、学生工作处审核并公示 学生工作处对学院推荐的获奖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4月3日至7日,对推荐获奖学生最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交到学校有关部门复审。
附件:
1、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2、《内蒙古师范大学明德奖实施办法(实行)》
3、《“明德奖学金”申请表》填表温馨提示
4、《“明德奖学金”申请表》
5、《 学院 学年 推荐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
下载:《关于开展内蒙古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明德奖学金”评选及推荐工作的通知》及附件.zip
备注:以上文件及表格亦可在学生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