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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2015-2016优良学风班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7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内蒙古师范大学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优良学风班”办法

一、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团结奋进的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创建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更好调动院学生的积极性,引导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二、优良学风班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状况良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无政治错误事件发生;

2.学习目的明确,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而刻苦努力学习;

3.遵守法规校纪,全班无人受到党、团或行政处分,考试无舞弊行为;

4.学习态度端正,全班无人因学习成绩原因发生学籍异动;

5.班级干部团结协作,严于律己,在同学中威信较高,班级体凝聚力强,积极开展集体活动并取得好的效果和成绩;

6.班级整体学习状况良好,全班每学期考试(考查)成绩不及格人数一年级不超过12%;其他年级不超过16%;

7.全班同学健康状况良好,95%以上的学生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8.以ppt,视频等不同媒介展示班级风貌和开展活动情况。

三、评定步骤

1. 以PPT,视频等不同媒介或书面报告形式汇报评选年度班级风貌和开展活动情况。建议:尽量不要提及各班均具备的奖学金、助学金获奖名单等重复项,旨在寻找和提炼班级特色或亮点工作。出场顺序由各班代表提前抽签决定,汇报时间为10分钟。

2.各班汇报结束后,由学工组老师、各班主任、学生会代表、各班班委2名代表共同投票。

四、投票结果计算方法:

班级最终成绩=(学工组投票数/学工组评定总人数) * 25% + (班主任投票数/班主任评定总人数) * 25% + (学生会代表投票数/学生会代表评定总人数) * 25% + (各班互评得票数/各班班委代表评定总人数) * 25% 。

五、学工组将各班投票最终成绩作为主要依据进行讨论,核实汇报内容,最终将结果公布到学院网站。经过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结果申报到学校学生处待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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