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我校2013年度“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9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挖掘、树立和宣传我校学生在理论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勤工助学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展示青年学子自强奋斗、开拓创新、感恩诚信等优秀品质和勇于面对困难、敢于承担责任、乐于追求进步的精神面貌,经校党委批准,校团委决定开展2013年度“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籍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尊师爱校,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模范遵守各项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社会实践、公益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集体观念强,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无处分记录。

(三)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善于思考,勤于实践,学习成绩优异,十佳大学生推荐对象在2011—2012年度素质评价中,学习成绩排在班级前三分之一,思想品德和日常表现排在班级前三分之一,思想品德素质优秀或良好,身体素质评价合格以上,且没有重修课程。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和详细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要求所有上报材料都需纸质文档一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并附候选人学习或生活照一张(4寸电子版)。

(二)所有获奖情况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作为评选的参考依据。

(三)申请材料需用Word格式排版,大标题用三号黑体,小标题用四号字体加粗,其他内容用小四号字体,所有材料需装订成册,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

申报者将所交材料于4月24日前上交学工办初评,并在学院网上公布初选候选人名单和事迹材料,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