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2016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 长山、刘子忠
副组长: 贾美林
成  员:王喜贵、乌云、德格吉呼、乌吉斯楞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2017年4月11日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体现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规范转专业管理,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15〕7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学生应对所申请转入的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所长。同时,专业调整还应根据经济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变化,体现有利于学生就业的原则。本科学生转专业必须在学院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在学院开设专业范围内,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进行。 
二、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人数及相关规定
    1.学院教务办公室对提交的转专业学生情况进行汇总,学院各专业接收人数为:
        环境科学(汉):4人;
        环境科学(蒙):4人;
        材料化学:4人;
    2.接收转专业学生为2016级本科学生。
    3.学生转专业时,学院内部进行转专业的,一般编入同一年级;跨学院转专业的,可根据学生意愿编入同一年级或下一年级。
    4.转专业学生在2016-2017学期期间所有课程的成绩在合格以上。
    5.转专业学生在2016-2017学期期间没有违纪等行为。
    6.考试方式:面试。
三、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
     1.学生进行网报,提出转专业申请。
    2. 各专业进行转专业咨询人员为各系系主任。
    3.学院接收、汇总学生转专业申请。
四、审核、选拔、公示与报备
    1.学院对拟转入学生申请进行审核、选拔。若申请转入的学生获得转入资格的人数超过最大接收人数,按2016-2017学年在本班级成绩排名系数(班级人数/班级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有并列者择优录取。
    2.学院公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3天。
    3.上报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办理转专业手续
    1.办理学生转专业手续。
    2.调整转专业学生课程。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2017年4月11日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人员联系方式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备注 | 
| 长山 | 院长 | 4392124 |   | 
| 刘子忠 | 副书记 | 4392443 |   | 
| 贾美林 | 副院长 | 4392124 |   | 
| 王喜贵 | 化学系主任 | 13171025050 | 化学专业咨询 | 
| 乌云 | 环境系主任 | 13947182169 | 环境科学专业咨询 | 
| 德格吉呼 | 材料系主任 | 15248028676 | 材料化学专业咨询 | 
| 乌吉斯楞 | 教学秘书 | 4392442 |   |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2017年4月11日
 
 
 
2016级拟接受转专业计划人数 
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校发〔2015〕74号文件要求,根据学院目前所设专业情况,拟接收转专业人数如下表:
| 专业 | 现有学生数 | 拟接受学生数 | 
| 16级环境科学(汉) | 32 | 4 | 
| 16级环境科学(蒙) | 28 | 4 | 
| 16级材料化学 | 30 | 4 |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