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07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撤销学生处分的规定》(校发〔2016〕53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7届违纪毕业生撤销处分工作,请各班级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撤销处分登记表》一式两份,并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4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到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管理科,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lushao@imnu.edu.cn。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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